台风侵袭时地方-宣布停班,劳工未能出勤,劳动部建议,雇主不宜扣发工资。(记者李雅雯摄)
根据“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台风侵袭时地方-宣布停班,劳工未能出勤,雇主不宜扣发工资;若在台风当天劳工照常出勤,雇主除了给劳工当日薪资外,另也建议雇主可加发薪资或津贴等作为鼓励、奖励,且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等,以维护劳工通勤上的安全。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黄维琛指出,台风侵袭这类天灾发生不可归责于劳工、雇主任何一方,建议雇主对因台风侵袭停班而未出勤的劳工不宜扣发工资,不可以将未出勤劳工视作旷职,或要求其请假、补班等。
黄维琛解释,有些行业在台风侵袭时仍有运作上的需要,建议雇主对于这些停班时仍出勤的劳工可以给予较好的奖励措施,例如:加给工资、提供计程车的车资补贴等措施。
同样根据“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当劳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途中任一辖区宣布停班时,劳工可选择不出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