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明鑫专访(中央社记者顾荃台北11日电)行政院政务委员龚明鑫说,为解决太阳光电的土地问题,11月起将落实“三级协调机制”,若发生土地争议,将依序由地方绿能办公室、中央次长级会议以及跨部会会议尽速协调。立法院今年5月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上路,条例中明定, 2025年再生能源要达到2700万瓩,龚明鑫接受中央社专访时坦言,“这的确是非常有挑战性的工作”。龚明鑫指出,目前再生能源两大主力为太阳光电及离岸风电,风场通常都是大面积设置与开发,主要在执行面上须落实规划好的风场;而太阳光电因太阳能板设置在各种土地上,如学校、滞洪池、产业园区、埤塘、养殖鱼场的鱼电共生等,在土地取得上会产生各种“千奇百怪”问题,这些都需要协调解决。龚明鑫表示,太阳光电的土地问题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是居民可能因误解而担忧太阳能板会造成污染或有毒。这部分将用实例来化解疑虑,在较无争议的土地上先行建置,实际运转提出数据后,就可化解疑虑。例如埤塘设置太阳能板,长期监控水质并提出数据;或是渔民担忧鱼电共生影响渔业收获,将由农委会进行示范实验来进行宣导。第二个问题是民众担忧权益是否能获得保障。龚明鑫举鱼电共生为例说,有些渔民可能土地是承租的,若设置太阳能板,跟地主、开发商就会有权益或收益分配上的争议,因此需要透过第三方,由中央-跟地方-作为协调平台,设置“三级协调机制”处理。若发生土地权益纠纷,第一级由各地方-的绿能办公室协调,例如有些已通过的标案,在执行时与居民有争议,或核发程序有问题,即可透过绿能办公室解决。龚明鑫表示,若第一级协调机制无法解决,就提交到第二级,也就是中央层级的经济部能源局或农委会等主管部会,由次长级会议来做协调;第三级协调机制则是提报到由他每周主持的太阳光电协调会议,进行跨部会协调。盼透过三级协调机制,可迅速化解土地争议,促进太阳光电的发展。龚明鑫指出,目前已有17个县市-设有绿能办公室,但各地方的绿能办公室层级或功能都不尽相同,分别设置在农业、环保或经发单位下。他说,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要求各县市-都要有再生能源专责单位,经费可以用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助,规划再生能源发展条例11月正式上路后,地方绿能办公室的功能跟层级都能加以提升,目前没有绿能办公室的地方-也要设置,并由地方-副秘书长以上层级主持跨局处协调平台,盼借此落实三级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