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房屋局与中国民航局在北京签订备忘录,在《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间航空运输安排》下新增多式联运安排,扩展内地和香港的运输网络。
双方同意开放内地与香港之间海空及陆空的多式联运代号共享,双方指定的航空公司可在香港和内地珠三角地区城市之间开展相关服务。
在多式联运安排下,海运、陆运承运人可与双方指定航空公司营运的航班进行代号共享,作为航班的延伸服务,使海空或陆空两种服务可在全球分销系统中销售。搭乘航班的旅客可以同一张机票,便可接驳另一种交通工具,更方便他们组合行程。
双方会先在5个内地口岸城市,即深圳、广州、中山、东莞和珠海往来香港的快船服务,开放内地与香港之间海空多式联运代号共享。
陆运服务方面,双方指定航空公司可在香港与深圳之间使用巴士开展陆空多式联运服务。双方会继续探讨逐步扩大多式联运代号共享所覆盖的交通模式和区域。
运房局局长陈帆认为,新增的多式联运安排,除进一步发挥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优势,还可充分利用中港两地的运输网络,促进大湾区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