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位于德国戴姆勒(Daimler AG)公司对帝宝工业(6605)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帝宝的头灯产品侵害其台湾设计专利第D128047号“车辆之头灯”设计专利权,经台湾智慧财产法院一审判决Daimler AG胜诉。帝宝16日对此判决结果,深表遗憾。 对于Daimler AG所提设计专利侵权诉讼,台湾智慧财产法院一审判决Daimler胜诉。帝宝因不服上述判决结果,将委请律师依法提出上诉;至于一审判决,目前对公司财务、业务,并无重大影响。(新闻来源:工商时报─记者刘朱松/彰化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