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每年年底都会依据主计总处公布的数据套入公式后,计算每人基本生活费,做为来年报税时减免的依据之一。根据最新数据计算,基本生活费可望上调至新台币17.5万元。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吴莲英今天接受中央社访问时指出,调整基本生活费是依照“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的规定执行,该法明定基本生活费额度是主计总处公布,最新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60%。日前主计总处公布最新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新台币29.2万元,套入公式计算后,得到17.52万元,由于过往都会四舍五入至千位,因此最终得出的基本生活费额度为17.5万元,较现行的17.1万元,增加了4000元。对于外界先帮财政部计算出调整幅度,吴莲英表示,财政部每年会在年底时公布正式的计算数字,因此现阶段对于17.5万元这个数字无法做出评论。不过她提到,虽然法条说明额度应每两年检讨,但实际上会每年检讨调整。财政部官员私下表示,计算公式是固定的,因此只要主计总处公布的数字没有问题,届时官方依此算出后的数字应该会和外界计算的答案差不多。根据过往的资料显示,民国106年的基本生活费额度为16.6万元、107年为1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