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产业总工会到劳动部前陈情。(记者李雅雯摄)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今天上午到劳动部前陈情,控桃园市-在地方劳检业务上“乱搞”,例如,限定企业工会劳检陪同人数仅限1人;另亦诉求产职业工会可陪同入厂劳检。劳动部回应,法上未限制企业工会仅能1人陪同劳检,各式意见会加以研议,作为后续政策推动上的参考。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秘书长叶瑾瑜表示,桃园市-在地方劳检业务上有瑕疵、缺失,例如:擅自限制企业工会陪同劳检人数仅能1人,且在工会陪同劳检时拒绝工会代表阅览资方所提供的资料;面对拖欠薪资、劳保高薪低报案例,以“要给资方陈述意见”为由,拖延劳检时间;遇到违法解雇案件,劳检却是查无不法,未能保护劳工。叶瑾瑜指出,台湾企业工会覆盖率低,劳动部应让产职业工会也能陪同入厂劳检。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综合规划与卫生组技正张世杰回应,依劳检法,工会陪同劳检没有限定人数,以检查结果可以顺遂为原则;劳检员依法检查,可向事业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必须要有保密义务,法令没有明定工会也可以检阅这些资料,工会可以就检查结果和-一起督促事业单位,桃园市-处理的案件有让劳工委屈的部分,后续会和桃园市-了解。
张世杰表示,劳检法第22条所称工会可陪同劳检,劳动部的解释就是指企业工会,产职业工会可依第23条参与陪同鉴定,这可由地方-主张;劳检相关议题、意见会作为后续政策研议参考,不排除任何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