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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95亿掏空案 辜仲谅一审无罪

发布时间:2026-02-20 爽报 YesDaily.COM 226

中信金掏空案,辜仲谅一审无罪。(资料照)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长辜仲谅(见图,资料照),被控掏空中信资产三亿美元(约新台币九十五亿元),并在中信人寿并购台湾人寿保险案中,涉及利益输送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以较佳的授信条件放款给朱国荣,调降利率并免除担保,使朱获利九.九亿元,以及朱国荣涉内线交易台寿保股票、操作龙邦股价案,经台北地院审理近三年,昨将朱国荣依内线交易、操纵股价罪,合并判刑十二年四月,辜仲谅与五名中信金干部皆获判无罪。可上诉。

中信金掏空案大事纪

其余被告,朱国荣的女性密友林桂馨依操纵股价罪判刑三年八月,辜家大账房吴丰富、中信老臣张友琛、中信金前首席财务官张明田、股东张素珠、前中信银证券投顾董事李声凯,皆无罪。

辜的律师叶建廷聆判后表示,尊重与感谢判决结果。中信金则发表声明指出,中信金子公司先前的相关海外不良资产投资,成本均已收回,而且有获利,并未有任何的损害。此外,中信金并购台湾人寿的过程,不但没有利益受损的情形,所产生的正面效益,更已经在财报中充分反映,近年来营收也大幅成长。

特侦组(已裁撤)起诉指出,前中信金董事长辜濓松(已故,不起诉)、副董辜仲谅父子、辜仲谅前妹婿陈俊哲等人,在二○○四年至○七年间,以旗下中信资产公司投资不良债权名义,将中信金资产层层转汇到辜家父子投资的境外公司、或陈俊哲等人账户共十三次,侵吞中信资产约三亿美元。

没证据显示辜等人犯案

同列被告的陈俊哲滞美未归,持续通缉。合议庭认为,掏空案是由辜濂松、陈俊哲主导,辜濂松已故、陈俊哲未到案,陈在二○一五年四月接受特侦组视讯侦讯时行使缄默权,并未指证辜仲谅等人涉案,没证据显示辜仲谅、张明田、吴丰富等人参与犯案。

放款朱国荣 条件符合行情

北院认定,台寿保并购案,辜仲谅调降授信利率,“让利”给朱国荣贷款九.九亿元,中信的报酬率达三.二%,并未受到损失,放款条件也符合行情,合乎常规交易,辜向朱示好,以盼朱不要阻碍并购案,属商业交易行为,无涉刑责。

至于辜被控将出售红火结构债得款,转汇至陈俊哲操控的海外公司,涉嫌洗钱,合议庭认为,这已在红火案的起诉范围内,属重复起诉,因此昨一并宣告公诉不受理。

朱操纵龙邦股价 犯行明确

朱国荣在得知中信寿确定将并购台寿保的内线消息后,大量买入、卖出台寿保股票,获利一亿五千七百万余元,又以相对成交方式,与林桂馨操纵、拉抬龙邦公司股价,影响股市交易秩序,合议庭认为犯行明确,判朱、林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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