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昨日公告,码头工作者纳责任制,推估影响人数约为五五○○人。图为高雄港作业情形。(资料照,记者张忠义摄)
劳动部昨日公告,核定商港码头船舶货物装卸承揽业的车机操作员、地勤作业员、配舱作业员、解系固作业员、车机维修员以及船务代理业的责任监督管理人员,为“劳基法”第八十四条之一工作者(俗称责任制),推估影响人数约为五五○○人。
劳动部劳动基准咨询会提供意见指出,船舶靠港后需装卸货物,仰赖一个团队接续、接力完成工作,由于船舶进港时间会受到天候、海象和其他因素影响,将相关工作人员核定为责任制工作者,可即时配合工作。
根据“劳基法”第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经劳动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可由劳雇双方另外约定工时、例假、休假、女性夜间工作,不受现行规定约束;劳雇双方约定工作内容需交由地方主管机关核备通过始得生效。
另外,经济部申请中油可适用轮班间隔由现行十一小时缩短为八小时的“劳基法”例外弹性,交通部则提出台湾观光协会可适用松绑“七休一”的申请,两申请案将在九月三日召开的劳动基准咨询会上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