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方案补助对象分为两大方面,一是20至40岁之未婚、离婚或丧偶者的单身青年,同时得未育有子女,户籍内也无直系亲属,只要租赁住宅所在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直辖市、县市,检附就业证明就可申请。
另一方面是于申请日前2年内结婚的新婚育儿家庭,申请人须育有未满20岁的子女,且有行使负担权利义务;申请人或配偶孕有胎儿者,也可申请。

内政部将于9月2日起开办单身婚育租金补贴,共有2.4万户名额。(图/内政部提供)
本补贴方案将所得限制放宽至最低生活费2.5倍以下,以租赁房屋所在的直辖市、县(市)作为所得限制的标准,并以2018年总所得为计算依据。
内政部举例,在台北市租屋的单身青年,2018年平均每月所得须低于4万1450元;若是在桃园市租屋的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2018年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须低于3万6445元,夫妻2人加上1名未成年子女的计算方式,为夫妻2018年总所得除以12个月后,再除以3人,即可判断是否低于3万6445元的限制。

内政部将于9月2日起开办单身婚育租金补贴,共有2.4万户名额。(图/内政部提供)
民众另用临柜、邮寄及线上等三种方式申请,若民众要到现场申请或邮寄资料,请到租赁地的直辖市、县(市)-申请,申请时除附上申请书外,检附文件基本有4种,户口名簿影本、租赁契约影本、邮局存折封面影本及建物登记资料,其他文件则视身份提供;民众如果要使用线上申请,请至至内政部建置的单身婚育租金补贴线上申请作业网站,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文件。
内政部也提醒,建物登记资料可向房东索取承租住宅的权状影本,若房东不便提供,可向地政事务所申请第二类的建物登记誊本,不需所有权人亲自申请或事先取得所有权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