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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资金专法已有3案申请 产业龙头汇回3亿实质投资

发布时间:2026-02-22 爽报 YesDaily.COM 206

财政部表示,海外资金汇回专法上路后,中区国税局已受理2件申请案。(记者巫其伦摄)

“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俗称海外资金汇回专法)8月15日上路施行,根据财政部掌握,专法上路以来已收到3件申请案,分别为个人及企业将海外资金汇回,2案为中区国税局受理、1案为台北国税局受理。

“海外资金汇回专法”规定,海外资金汇回台湾,第1年享优惠税率8%、第2年税率10%;若进行实质投资,可退回一半税款,即税率最低4%及5%,汇回资金须存入专户控管5年,届满5年每年可提取3分之1,届满7年才能全部提取。此外,汇回资金5%可自由运用,25%可存入信托专户或证券全权委托专户从事金融投资,但不得投资不动产或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

财政部预估,专法上路后,低推估每年将诱发汇回资金1333亿元,中推估4272亿元,高推估达8907亿元;若依中推估来看,预估每年可挹注GDP(国内生产毛额)约1500亿元,创造2100多个就业机会,可望带动台湾经济发展动能及增进就业机会。

目前中区国税局已受理2件申请案,其中1案在南投县,为个人资金汇回;另1案则在台中市,为企业将资金汇回,2案汇回金额都超过5千万元规模。

台北国税局今天也受理1件申请案,为企业将资金汇回,汇回金额逾3亿元。据了解,该企业为国内大型产业龙头,目前初步看来会进行实质投资,享有租税减半优惠。

至于其他分区国税局,包括北区及高雄国税局,都陆续有个人或营利事业积极咨询专法细节,虽然尚未正式递件,但已有营利事业表达专法回台意愿,准备将资金汇回。

另外,台北国税局统计指出,截至8月底,已受理法规咨询案件达198件,属于专法的咨询案件就达123件,可见不少台商有意愿以专法将资金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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