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启动金融六法修法工程,今天(30日)先公布期货交易法修正案,对期货业者的罚锾上限从原本的60万元、提高一倍至120万元;另外,修法也新增“限期业者改正”,若仍不改正者,金管会可每次再开罚240万元罚锾,直到改正为止。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日前宣示,将启动金融六法修正,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法”、“银行法”、“证券交易法”、“期货交易法”、“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 ” 及“保险法”,金管会将在今年第一季陆续提出,提报行政院核可通过、再送入立法院审议。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表示,本次修正期货交易法共计10条,主要内容为增订店头衍生性商品采“集中结算”之法源,引入导正替代处罚之机制、提高罚锾上限及增加违规态样。
首先,在集中结算方面,国际各金融市场之监理机关,已陆续完成店头衍生性商品集中结算制度,为推动国内监理制度与国际接轨,控管国内店头衍生性商品违约风险及提升交易资讯透明度,因此,增订推动集中结算(包含强制或自愿)之法源。
其次,在相关罚锾方面,张振山说,未来法令修正之后,罚锾金额将由目前60万上限提高到120万元,除此之外,并增加违规的行为、新增“纠正”一项;也就是说,金管会可以在处罚后,限期命令期货商改正,而不是光处罚而已,若不改正,每次罚锾240万元,可以罚到改正为止。
金管会主秘施琼华强调,启动金融六法修正,是因应国际监理发展的趋势,以及检视国内金融市场之实务运作,检讨现行相关的金融法规,修法主轴共有四大项:“与国际监理接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深化健全经营”、“落实消费者保护”,法案将陆续提出,并依照程序先进行预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