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与六都房价所得比又加重,根据最新发布的“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成果”,今年第1季全国房价所得比为8.66倍、贷款负担率35.53%,均较上季分别加重0.09倍与0.41%。(记者徐义平摄)
全国与六都房价所得比又加重,根据最新发布的“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成果”,今年第1季全国房价所得比为8.66倍、贷款负担率35.53%,均较上季分别加重0.09倍与0.41%,全国房价负担能力仍处于略低等级,至于,六都2项观察指标也都是全面加重。
贷款负担率 也较上季加重
今年第1季台北市房价所得比为14.15倍、较上季加重0.9倍,新北市为12.03倍、加重0.18倍,桃园市为7.39倍、加重约0.19倍,台中市9.74倍、加重0.28倍,台南市为7.04倍、加重0.38倍,高雄市为7.50倍、加重0.52倍,六都中以高雄市加重幅度最大。
第1季贷款负担率,台北市为58.07%、较上季加重1.24%,房价负担能力显示持续过低,新北市为49.36%、加重0.80%,为负担能力偏低等级,桃园市为30.33%、加重0.2%,房价负担能力为略低等级。
至于中、南部三都状况,台中市为39.97%、加重0.82%,房价负担能力为略低等级,台南市为28.89%、加重1.57%,房价负担能力为可合理负担等级,高雄市为30.76%、加重2.57%,房价负担能力为略低等级。
至于,台湾其他县市的贷款负担率,仅宜兰县、新竹县、彰化县、南投县、花莲县、澎湖县等六县市介于30%至40%,房价负担能力为略低等级,其他县市的贷款负担率均低于30%,房价负担能力为可合理负担等级。
相较前1季,房价负担能力为略低等级的县市仍维持六个县市,其中南投县及澎湖县由房价负担能力为可合理负担等级降低到略低等级;苗栗县及台东县则由房价负担能力为略低等级提升到可合理负担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