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商投资法”明年上路,经济部投资业务处长张铭斌示警,台商是否完全适用该法仍有疑义,可能反而使台商在中投资风险急遽升高。(美联社档案照)
中国“外商投资法”未必包含台商
中国经济下行加上美中贸易战,外商纷纷撤离中国;为了挽回外资,中国三月推出“外商投资法”,将于明年实施。不过,经济部投资业务处长张铭斌示警,台商是否完全适用该法仍有疑义,可能反而使台商在中投资风险急遽升高。
未明文规定 台资恐比照内资
美中贸易战持续升温,外商撤离中国已成趋势,目前台商回台投资已逼近六千亿元。中国为了挽回外资,三月推出“外商投资法”,提供外资法规保障,将于明年起实施,过去规范台商、外商的“外资三法”将陆续废除。
尽管中国官员曾表示,港澳台投资可参照适用“外商投资法”,但因未明文规定,该法又多为宣示性内容,还有模糊地带,甚至台资恐被比照为内资。
“国安审查”内涵不明 不利台商
此外,该法虽对外资开放较多,但增添内涵不明的“国安审查”项目,也将为台商带来风险。
经济部示警,中国“外商投资法”未必包含台商,实施后台商在中投资风险反而可能升高。张铭斌指出,中国-近期公布许多新措施,使台商在中国面临查税、环保稽查、优惠措施未落实、土地厂房未经合法程序征收、甚至人身安全遭受威胁等问题;加上“外商投资法”是否完全适用于台商尚未明朗,台商在中投资风险急遽升高。
上海台湾同胞企业协会也表示,“外商投资法”为框架性、原则性条款,台商应观察中国是否制订具体配套方案;尤其台商在五年过渡期间是否有调整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之需求,应考量是否能顺利衔接。
另外,对于台商退场可能遭遇困难,陆委会“台商张老师”法律顾问姜志俊说,风险主要在解散清算、劳动保险、财务税务、土地房产、海关物流,资金汇回及法律等方面,但其中以劳资问题最为重要。
姜志俊表示,若发生围厂、限制自由营运等状况,通常都是遭欠资、欠社会保险费的当地员工所为,-会要求台商出面解决,否则难以顺利撤出。
台湾民主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廖福特也说,台商在中国若是因故遭拘禁或逮捕,人身自由及人权极可能陷入难以掌控局面,呼吁台商在进行投资评估时应纳入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