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南方澳断桥事件之理赔问题,保险局长施琼华表示,还必须要等检调单位厘清责任及肇因。(记者王孟伦摄)
宜兰县南方澳大桥今天发生断裂重大意外事件,根据金管会保险局掌握资讯,南方澳港区有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保额为1.2亿元;另外,该桥梁本身亦有投保1.25亿元的“商业火险附加台风洪水地震险”,合计共为2.45亿元。
至于要如何理赔?金管会保险局长施琼华表示,这还必须要等检调单位进行调查,以厘清相关责任与肇因。
针对南方澳大桥断桥事件,外界关注是否有投保相关保险?对此,施琼华表示,航港局有投保两家产险公司,包括:新光产险及旺旺友联,均已经派人到现场了解,保险局也请产险公会及寿险公会主动进行了解,并协助保户。
首先在旺旺友联产险方面,施琼华说,航港局针对这座大桥有投保了商业火险附加地震、台风、洪水险,若以此一案件来看,只要调查结果是天灾造成断桥,就必须理赔,保额为1.25亿元。
其次航港局亦向新光产险投保了“公共意外责任险”,保单承保范围较大,包括基隆港、台北港、苏澳港三个港区,凡发生在上述地点,每一次事故的最高上限理赔额为1.2亿元。
对此,保险局官员说明,所谓“公共意外责任保险”是指企业、团体或机构于从事营业或业务活动,因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之伤害或财物受损,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此一事件中,若属于非天灾因素,比如:疏于保养维护等,就属于新光产险的“公共意外责任险”;若是天灾因素,比如地震引起断桥,就属于旺旺友联要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