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爽报娱乐新闻 YesDaily.com




未分配盈余实质投资 3年内达百万可抵税

发布时间:2026-02-19 爽报 YesDaily.COM 205

财政部根据新修正规定,预告未分配盈余减除及申请退税办法草案。(记者巫其伦摄)

“产业创新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六月三读通过,财政部根据新修正规定,预告未分配盈余减除及申请退税办法草案,明订三大适用要件。第一是自二○一八年度未分配盈余开始适用;第二是要运用三年内的未分配盈余,以该盈余从事实质投资;第三是实质投资的支出金额应达一百万元以上。若符合以上要件,可适用未分配盈余减除作业办法。

产创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六月通过,四大租税优惠展延十年到二○二九年十二月卅一日止;另增订以未分配盈余进行投资,免加征五%营利事业所得税规定,鼓励企业在台投资。

财政部近日根据修正规定,预告“公司或有限合伙事业实质投资适用未分配盈余减除及申请退税办法草案”,预告期为两个月,以期程来看,最快今年十二月就可上路。

草案明订,企业若以二○一八年以后的未分配盈余进行实质投资,且投资的支出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并在盈余发生后三年内提出申请,就可做为当年度未分配盈余减除项目抵税;也就是企业最快明年五月申报二○一八年未分配盈余税时就可适用。

举例来说,企业在国内投资后,若无分配股东情况,剩下的未分配盈余须课五%营所税,若企业将这部分的未分配盈余用于实质投资,可列为未分配盈余减除项目,免加征五%营所税。

此外,财政部日前公布解释令指出,海外资金汇回专法若进行实质投资,直接投资可与产创条例“未分配盈余实质投资税基减除”并用,等于是企业将二○一八年转投资收益,在专法首年汇回,税率可由廿%降至八%,若进行实质投资,最低税率将为四%。


标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