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大同子公司!大同昨发布重讯,宣布美国子公司TUS声请重整。(记者李靓慧摄)
大同(2371)昨晚发布重大讯息,宣布持股50%的美国子公司“大同美国(TUS)”,已向美国加州法院声请公司重整并获准。这是继去年底华映宣布重整、进而破产、绿能今年声请解散清算后,大同集团第三家向法院声请重整的子公司。
大同昨宣布子公司TUS,上月底已向美国加州洛杉矶中区法院声请公司重整,法院于当地时间10月2日开庭并核准重整。
根据大同第二季财报,大同母公司对大同美国TUS的持股比率为50%,TUS的业务主要是“家电、太阳能以及电子资讯产品的产销与服务”,今年上半年TUS亏损新台币2046.4万元,大同母公司以50%持股比率,认列投资亏损1021.1万元。
大同发言人彭文杰昨解释,TUS的业绩占大同的营收比率不到0.1%,去年全年亏损约100多万美元,之所以会宣布重整,是因为2011年TUS作为协助采购,在硅料供应商Hemlock的要求下,和台湾的绿能公司共同与Hemlock 订立了三方多晶硅原料供应契约,之后原料市场价格崩跌,导致台湾绿能公司步入解散清算程序。
彭文杰指出,TUS在今年7月间接获美国Hemlock公司寄发通知,要求TUS给付依原先和解契约内容中,绿能需给付的500万美元,之后又以违约为由,提出要求TUS以3500万美元和解。
彭文杰表示,为保护TUS不受突然大额债务影响公司营运,TUS依美国破产法第11章声请重整,以保护公司得以继续营业。
大同强调,TUS营运一向独立运作,母公司大同在Hemlock供应合约中并非当事人,与TUS也没有任何连带债务或背书保证关系,TUS重整对大同整体财报的影响情形,将在第三季财报揭露,对母公司大同的损益影响尚待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