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理李克强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拍板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透过简政放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及减少企业开办手续。
中国政府网公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将近年来“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
具体工作内容分五大项,更大力度放权、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突出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责任追究。
第一财经日报报导,营商环境一直被认为是一国经济发展重要的软实力,攸关招商引资,又影响经济发展的活力与质量。在当前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之际,通过全面性地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经济活力,十分必要。
其中,扩大放权部分包括,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中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减少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精简行政许可和审批。
此外,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指出,北京、上海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推出大量改革措施,要求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
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措施包括,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缩减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纳税“最多跑一次”;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口岸通关提前申报。
改善营商环境效果明显,上半年中国日均新设企业1.94万户,年增7.1%,保持快速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