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立委爆料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于2017年6月银行下班时间,提领金库高达新台币7500万元的现金。金管会银行局今天提出3点说明,强调此案已经处理完毕,并要求银行改善,不需要开罚。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14日于立法院财委会上爆料,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检查局金检时发现,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于2017年6月16日晚上,从15个非本人账户中,分别提领现金共高达新台币7500万元,隔天又存回账户。针对2017年6月16日当天永丰银行在营业时间后大额现金交易,金管会银行局今天提出3点说明,首先,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在2017年8月17日遭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以违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起诉,其保释金来源,金管会已经予以了解,是由何寿川从他本人账户提领现金予以支应。再者,金管会指出,向永丰银行了解,2017年6月16日当天的交易,当天该行多名行员因三宝授信案遭检调单位约谈,该行多名行员为因应可能面临须缴交保释金,先行向该行其他行员借支,后因无须缴交保释金,因此,未动用该笔款项并予以返还。金管会强调,该资金并未用以支应何寿川的保释金,永丰银行也无代垫何寿川的保释金。第三,金管会指出,相关提款程序均由客户本人亲签开立提款条,且相关现金提领均有传票及账务作业纪录,并有依规定向法务部调查局申报大额通货交易。至于媒体提问永丰银这次作业有无违反内控内稽规定,银行局副局长黄光熙表示,检查报告是看到了一些情况,但各个缺失都还要作了解与查证,最后会再依照个案的情形作判定。此案目前已经处理完毕,要求银行针对这些情况作改善即可,还不到开罚的程度。此外,媒体也提问如果银行发生客户有类似的状况,银行该如何处理,黄光熙也说,像是点钞、核对作业,另外除了大额提领外像是换零钱等,都需要一个准备的时间,会依照个案来认定。永丰银行14日也发布新闻稿回应,2017年6月16日当天相关提款程序都是客户亲签开立提款条,且银行营业部金库尚未关闭前提下,要配合大额提款金额,本来就需要较长备钞及清点的时间,因此才会在完成账务处理程序后,于营业外时间完成提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