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投资公司台杉今天发布“产业新创投资白皮书”,强调新兴科技快速发展之下,台湾有愈来愈多公司感受到内部创新不足以因应外在变化,此时企业创投就是一大利器,建议应秉持3个“10”的法则来经营。台杉表示,企业以成立企业创投(Cooperative Venture Capital, CVC)或透过投资部门,从外部寻找可投资或并购的新创公司,已经是国际趋势。台杉于白皮书内指出,尽管台湾创新创业风气相当热络,与国际相比,台湾的新创投资个案交易规模仍不及全球平均水准,且投资集中于少数企业,多数企业对于新创投资还是较为陌生,也较少成立专职投资团队评估新创投资。白皮书因而提出“10年发展”、“10年投入”、“10%投资”3大建言,其中,“10年发展”是企业领导人与董事会应将眼光放远至未来10年以上发展,将新创投资列入企业发展的工作计划之一,拟定中长期策略目标并依序执行;内部应积极培训新创投资人才、建置团队,并由最高领导人领军,定期审视目标及进度。“10年投入”指企业须认知新创投资是长期承诺,要有耐心学习、摸索及历练,抱持至少投入10年的决心,才能有正向循环,不因景气兴衰或公司财务波动就缩编或骤然停止投资。最后的“10%投资”,台杉说明,内部创新与外部创新应该同时并行,初期每年至少拨出10%的研发经费或盈余投资新创,待投资人才及组织成熟,就能投入资金成立企业创投,投资金额可视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而定,但必须是长期投资。产业新创投资白皮书指出,企业创投在国际行之有年,不过,近十年来,国际企业新创投资的脚步更趋积极,愈来愈多企业成立新创投资部门或公司,几乎每一个星期,就有一家新的企业创投成立。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全球活跃的企业创投(该年度至少参与1件投资案)家数达1672家,美国占36%,亚洲占比接近34%;多数活跃的CVC分布在美国、亚洲和欧洲,但亚洲占比从2014年起快速攀升,远远超越欧洲、直追美国,其中,中国投资力道更是不亚于欧美,相较之下,台湾的观念制度尚待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