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今天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不调涨保费的前提下,将扩大住宅火灾保险保障范围,并新增住火险额外费用与台风及洪水灾害限额补偿,预估逾300万屋主将受惠。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统计,目前全台约有300万房屋投保住宅火灾保险,坪数23坪左右,平均保额为300万元,一年保费约新台币735元;官员表示,为使民众住家安全受到更周全的保障,自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建筑物、动产、窃盗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责任基本保险的保险限额共3项,并新增住宅火灾保险额外费用及住宅台风及洪水灾害补偿的保险保障共2项。首先,提高保障限额部分,动产(衣物、家具)保额上限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窃盗每一事故赔偿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保险期间内累计赔偿金额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住宅第三人责任基本险的保额,每一人体伤由50万调高为100万元、每一个人死亡由100万提高为200万元、每一意外事故体伤及死亡由500万调高为1000万元、每一意外事故财物损害由100万修正为200万元。再者,新增承保范围部分,住火险将额外增加金融、信用卡及证件重制费用及租屋中介费用,分别以5000元为限;搬迁费用以10万元为限;生活不便补偿金每日3000元,每一事故最高以30日为限,即最高9万元。另外,全台去年约5700户投保住火险有另外附加台风洪水险,明年开始是“直接附送保障”,采限额补偿,全台分3区,第一区台风造成较小危害程度的为新竹县市、台中市、南投县等,最高理赔9000元;第二区台风造成中等危害程度的台北市、新北市等,最高理赔8000元;第三区台风造成较大危害程度的有宜兰县、花东、屏东县、基隆市等则理赔7000元。官员进一步说明,这是2014年后,首次调整扩大住宅火灾险适用范围;也就是说,自2020年开始,住宅火险提高保障限额且增加保障范围,且保费不调涨,即“加量不加价”;另外今年已续约的保单,明年也“自动适用”新的保障范围,不用重立新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