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支付在农历春节举办“发红包”活动,为求快便宜行事,有垫付款、允许商家账户可透支等内控缺失,金管会今天开罚180万元,另要求董事长胡亦嘉不得兼任总经理,3个月内立即改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今天表示,经过金检发现,街口电子支付因有办理业务及资讯作业等缺失,共有4大内控缺失,核处新台币180万元罚锾,创下电支业者裁罚首例。首先,街口处理电子支付业务交易的资讯系统与会计系统“未自动连动”,财务部门每月底依资讯系统所产出报表核对会计账上的支付款项余额,却把差异数认列为过渡科目“暂付款”,未依差异数的实际性质认列入账。官员说明,街口每天对账会有差异数,因为有些款项还未实际转到街口账户,假设资讯帐与交易帐相差10万元,按照规定,应要厘清应付、应收款项,但街口就先列为“暂付款”。再者,街口在农历春节办“发红包”行销活动,为了要尽快将钱给予客户,求快而便宜行事,用自有资金开立账户,用“垫付款”送红包;官员说,开立账户流程、款项都要有内部控管,且街口未依内部处理流程给主管签核。第3,街口未依内部管理章则执行开立电子支付账户作业,径行开立供公司行销或特定目的支用官方电子支付账户并设定可用余额,且重要职位人员拥有网银账号交易、审核及放行权限,不符牵制原则。以上3项共开罚120万元罚锾。最后,街口为了商家可以快速退款给取消交易的用户,允许商家的账户透支。官员说,等于是用公司的资金垫缴,有信用风险问题,开罚60万元罚锾。银行局也表示,街口电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亦嘉兼任总经理职务,欠缺制衡机制,为有利公司业务健全经营及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要求3个月内函报改善措施,也就是说胡亦嘉不得再兼任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