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信用卡6.15亿元停卡溢缴款,金管会做出2大处理原则,要求银行必须主动退还。(图/NOWnews资料照)
金管会召开全体银行总经理会议后,针对信用卡停卡溢缴款做出2大处理原则。金管会今(26)日表示,截至今(2019)年9月底止,信用卡停卡数达155万张,缴金额达6.15亿元,已要求33家发卡机构,针对停卡后的缴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认列为“收入”,而且必须主动通知卡友,退还溢缴款项。
金管会指出,信用卡停卡原因,可能包括信用卡到期没有续卡、卡支主动申请停卡、信用卡挂失未补发及遭到强制停卡等,而发生停卡溢缴的情况,有可能是信用卡现金回馈入账递延,客户在入账前就剪卡了,还有就是悠游联名卡、一卡通联名卡内仍有储值金,持卡人却已剪卡,另外也可能是刷卡消费后退货,但在退货账款入账前,客户就剪卡了。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止,33家发卡银行共有155万张停卡,总溢缴金额达6.15亿元。
至于这6.15亿元停卡户溢缴款该如何处理?有些银行会自己订时间,卡友在几年内没有来领,银行就会列为收入,不过,金管会近日召开全体银行总经理会议,并做出2大处理原则。
第一、发卡机构将溢缴款帐列“负债科目”至账户结清为止,不得转列为其他收入;第二、发卡机构应积极通知有溢缴款的停卡户,指示发卡机构处理该溢缴款,并建立定期清查机制,并订定内部作业规范及内部控制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