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26日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指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使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总计长达75年时间。
新华社报导,中共19大就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26日公布该意见明文规定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以确保农民权益。
意见表示,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此提出这项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长久不变”的意见。
意见强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由农民组成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意见指出,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已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基本原则上,意见提出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不断探索具体实现形式,不搞土地私有化;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不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发展,都不能动摇农民家庭土地承包地位、侵害农民承包权益。
意见指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有利于调动集体和农民积极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长久坚持,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