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砂(1560)遭宋健民起诉请求公司提出DG、SDG及ODD产品103年度权利金计算明细等资料,智慧财产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无庸提出DG及SDG产品103年度权利金计算明细予宋健民,但应提出ODD产品103年度权利金计算明细。 中砂已委请法律顾问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Baker & McKenzie)立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之权益,并将于收受判决书后就不利部分研议是否提起上诉。(编辑整理:张嘉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