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4日公告,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方面,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中新经纬客户端报导,公告称,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就业优先政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意见就稳就业工作提出六个方面重点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做实就业创业服务。
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部分,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再延续实施一年至2021年4月30日。
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引导企业开拓中国国内市场,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该意见强调,发挥各级金融监管机构作用,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
同时,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率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率下调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