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今天审议通过新版证券法,并将于2020年3月1日施行。法案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此外也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澎湃新闻报导,经过4次审议,全新的证券法终于在修订4年多之后浮出。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全体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证券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表示,这次证券法修订,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注册制。他表示,新版证券法精简优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将现行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实行注册制,关键就是要以讯息披露为核心。程合红说,证券法修改明确规定,发行人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讯息,并设立专章,做出系统规定。证券时报报导,按照证券法新的规定,讯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告或者履行讯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讯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披露的讯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新版证券法也探索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龚繁荣指出,修改后的证券法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此外,据证券时报报导,证券法还明确先行赔付、证券纠纷调解等法律地位。普通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新版证券法也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