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容积奖励可望延长。营建署表示,目前正朝延长5年的方向研议修法,拟调整为以“时间”、“规模”两种奖励措施并行。在充分讨论与搜集意见后,就会尽快送交内政部、并送立法院审议,目标是明年上半年完成三读。据统计,全台逾50年以上房屋高达69.5万户,屋龄30年以上的今年已超过410万户,营建署2017年实施3年“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中的10%容积奖励,将于2020年的5月9日届期。营建署今天表示,为了鼓励危老建物重建,正在研议修法将时程延长5年,并以“时间”、“规模”两种奖励措施并行。内政部营建署都市更新组组长王武聪指出,根据目前研议的修法草案,3年10%的时间届满后,第4年的容积奖励将砍半,剩下5%,接着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幅度递减,最终在5年后归零。不过这次的修法也加入了鼓励小面积单位整并的规模奖励,王武聪说明,只要重建面积达到400平方米,就给予2%的奖励,往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再增加0.5个百分点的奖励,最高上限为10%。若基地在未来5年内同时符合“时间”、“规模”两种奖励,可以并用,不过最高上限仍为10%。王武聪举例,有一块1000平方米的基地,在第4年的时候投入重建,因此除计入第4年的5%容积奖励外,同时还可享有5%的规模奖励,也可到达10%。若5年之后,“时间”的容积奖励落日,只要基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还是可以享有“规模”的10%奖励。不过目前“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修法草案仍在营建署讨论,尚未送到内政部。王武聪说明,在充分讨论与搜集意见后,就会尽快送交内政部、并送立法院审议,目标是2020年上半年完成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