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召开会议,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立法会通过草案才能保障“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依法顺利落实。
她指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是按照内地法律,包括国家宪法而作出,故在内地法制下,有关决定是属于法律。
郑若骅又称,高铁西九龙站的内地口岸区实施内地法律,与《基本法》第18条并无抵触,是由于口岸区的内地法律并非在全港适用,实施对象是高铁乘客,并非所有香港人。
她又指,市民可自行选择是否乘搭高铁进入内地口岸区,继而进入内地省市,强调“一地两检”的安排并无将内地法律,强制施加在所有港人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