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积极发展再生能源,离岸风电遴选甫于4月30日结束,但网络谣言四起,部分通讯软件群组传出“海上风力发电的黑箱秘密”一文,指依航运专家指称,台风会造成离岸风电重大损坏。经济部今正式澄清,表示该匿名指控不实且与实务有极大出入,目前苗栗外海已运转的两架离岸风力示范机组,自2016年10月完工并联后,已经历包括尼莎及海棠等台风,均未受影响。
全球离岸风电已发展24年,包括欧洲已有多个大型风场及成熟技术,台湾2025年将有至少5.5GW离岸风电,日前第一阶段遴选结果3.8GW出炉,预计到2025将有近兆投资。
但因离岸风电在台湾尚是新领域,不少误解透过通讯软件传布。日前网络流传一文“揭露:海上风力发电(离岸风电)的黑箱秘密”一文,指航运专家指称台风将造成离岸风电重大损坏,经济部今正式澄清该文内容与实务有极大出入,指控不实。
经济部表示,目前已有两架离岸风力示范机组于苗栗外海运转,且自2016年10月完工并联后也历经多次台风侵袭,如2017年29及30日侵台之尼莎台风(宜兰苏澳登陆,由苗栗竹南附近出海)与海棠台风(屏东枫港附近登陆,由彰化芳苑附近出海)等,皆未对离岸风机有所影响。
且政府于推动离岸风力政策初期,即已考量台湾位于北太平洋,有台风侵袭及地震等特殊地理环境,规划离岸风电示范机组要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Class IA为标准,耐风速达10分钟平均风速50米/秒以上、3秒钟瞬间阵风70米/秒以上、耐波浪为50年回归期之有效波高(significant wave height)达8米以上、耐海流为50 年回归期之海流及表面流速 1 米/秒以上等条件。
而该文指出离岸风力设置“浪费民脂民膏”,经济部也表示,台推动离岸风电初期是参考国际经验,先趸购后竞价,设置离岸风电的资本支出均由个别开发商基于风场整体考量,政府不直接进行设备投资或是案场开发;因此风机选择及运转维护均为个别开发商财务规划,故由开发商自行选定及负责,并无“民脂民膏”等情形。
此外,该文提及台电石门风场(金山附近)的陆域风力风机损坏,为2003年10月15日并联运转的陆域风力机组,此为台电早期设置相对旧型机组,除设置地点易因台风造成之紊流影响外,基础结构也未能完全符合国内环境条件,不宜与近期国际发展迅速且安全性更高的离岸风电机组相较。
经济部标检局已于去年1月4日公布防离岸风机台耐震标准,将抗台耐震特殊要求纳入CNS 15176-1国家标准,制定抗台等级57 m/s(10分钟平均台风基准风速)规范;另配合IEC 61400-1对地震测试项目之规定,同时参考国家地震中心制定台湾海域地震规范(耐震度),也正积极修订国家标准。
MHI VESTAS位于德国北部之8MW风力发电示范机组(记者黄佩君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