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透社》引述一位任职政府高层的消息人士指,港府高级检控人员原先「不建议上诉」,惟遭律政司长袁国强推翻。
袁国强週五回应有关报导时並无否认此事,又指律政署就应否提出覆核出现分歧,实属正常,「有不同意见属於好事」,在討论事件时,有时有一致意见,有时不一致意见,强调討论过程並不重要,外界应集中於结果。因为上诉庭除了釐清法律原则,亦提出量刑指引,为將来相关案件提供参考。
他解释,就上诉案件中提出覆核刑期,认为原审法官就量刑有原则性错误,以及是否有足够阻嚇性有待商榷,认为有需要获得上诉法院对刑期指引,故申请覆核;他又指,上诉庭的判决,亦反映覆核的必要性。
袁国强又指,上诉庭一般不轻易就案件量刑作出覆核,週四上诉庭法官判词清晰,解释了法律上观点,「解释了为何有需要覆核,原因是下级法院有原则性错误。」理据清晰,並无任何政治动机。强调整个法律过程都是公开,上诉庭法官已清楚交代今次判决的理据。
《环球网》:法律立威
「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因2014年衝击「公民广场」而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上诉庭週四判他们坐牢6至8个月。中国《环球网》以「香港不是江湖,那里除擂台还有监狱」为题撰写社评,指判例成为香港治理的一个里程碑,又指判决有助於规制反对派活动,属符合香港公眾利益。
社评又批评,有外国组织及媒体的言论,属唯恐香港不乱的舆论煽动。
社评指出,公开以暴力方式破坏香港法治、製造社会动乱的人终於坐牢,虽然刑期只有几个月,惟判例將是香港治理的一个里程碑,属法律的一次立威,往后在香港策动暴力示威的人,可能会按照此判例而被裁定有罪並入狱,暴力示威的成本立即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