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大法官释宪,薪资所得必须新增“核实减除”选项,财政部委托外部学者进行研究,委外研究报告近日出炉,综合考量国际做法及国内情形,建议增列差旅费、行车油费、治装费、进修训练费等7项核实扣除项目。
财政部官员表示,整体薪资所得“核实减除”方式,仍在研议中,预计要到6月底才会定案,届时,其余扣除额项目检讨,也将一并得出结果。在薪资核实扣除部分,会参考委外研究建议的7类核实扣除项目,但是否全数采用、扣除额度多少,限制及配套为何,将另外考量,未必会照单全收。
财政部去年底委托台北商业大学教授汪瑞芝,进行“我国薪资所得合理计算方法及得减除必要成本费用范围与方式之探讨”,完整研究报告近日出炉。
现行薪资所得只能定额减除成本费用,减除额度以财政部订定的“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额度”为准。不过,随去年名模林若亚申请释宪成功,大法官做出第745号解释,要求财政部最迟在2020年5月申报2019年所得时,须增订薪资所得“核实扣除”选项。
报告指出,今年初税改方案通过后,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已大幅提高为20万,增幅59%,试算已可涵盖年薪200万元以下薪水族需求。针对少数职务相关成本费用偏高者,综合考量国际做法及本地国情,建议可朝7类项目增列。
7类建议项目包括差旅费(须达一定金额以上,且由雇主出具证明)、行车油费(国内移动、经常发生,且雇主不负担)、治装费、进修训练费、职业所属工、商、公会会费、助理费,以及职业上工具支出。
其中,治装费限定为所从事行业工作使用,且须为聘雇契约明订雇主不负担,考量实务上难证明服装完全未做私人用途使用,因此建议设定减除上限,如薪资收入的10%。同样,进修训练费也建议设定额上限,如每年6万元,以进修训练花费及专业书籍期刊支出为主。此外,助理费、职业上工具支出,也建议设减除上限。
此外,研究报告提醒,由于薪资成本费用“核实减除”的范围,主要为雇主未负担,须由员工自行支出的项目,因此,未来是否配套由雇主出具证明,为可思考的配套方向;但要留意,仍有雇主为维持与员工关系和谐,任意开立证明的风险存在。
研究也认为,实务上,成本费用是否真的是因职务支出、完全未做私用,认定上区隔不易,因此,建议除设定扣除限额或比率外,还要增订相关罚则。
尤其在治装费支出部分,应留意特殊套利行为,例如,演艺人员购买高价表演服装,并列为薪资费用减除,之后高价卖出或出租,所得却又未申报,应加强查核避免类似特殊情形出现。
因应大法官释宪,薪资所得必须新增“核实减除”选项,财政部委托外部学者进行研究。(记者吴佳蓉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