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银保监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间接参与长租市场,所投长租项目应位于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型试点城市,满足效益、权属、土地使用性质和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通知》指出,采用债权投资计划方式的,融资主体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100%以上;采用股权投资计划及保险私募基金方式的,项目公司股权不得为第三方提供质押。要求保险机构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和资金进出的全流程监控,确保保险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投资租赁住房项目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适用注册绿色通道。
《通知》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助推国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住有所居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