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家伟(34岁,译音)今天承认一项欺骗,以及一项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状,余下8项欺骗和偽造文件等罪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杨家伟在2012年11月14日,把骗来的50万美元(约68万新元,约211万8007令吉)从Bridgerock投资公司在马来亚银行开设的户头,转入位於Yishun Aquarium的华侨银行户头。他也在2013年某日欺骗瑞意银行,隱瞒他通过Bridgerock投资公司收取部分管理费。杨家伟拥有Bridgerock的权益。
另一方面,他去年12月因为另外3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一项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经审讯后已被判坐牢两年半。
他的第一组两年半刑期目前已完成约15个月,而第二组4年半刑期从今天算起,换言之,两组刑期部分重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