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今天表示,即日起放宽老农津贴中的排富条款,只要正在请领老农津贴的老农,在没有新购土地或房屋的前提下,却因公告土地现值或房屋评定标准价格调升,因而导致土地及房屋价值合计超过新台币500万元,仍可续领老农津贴。据劳保局估算,今年将有大约200多人因本次修法而受惠。
目前请领老农津贴人数约逾60万人,劳保局农民保险组组长彭德明说,随经济发展,部分原来已经合格领取的请领人,却因公告土地现值或房屋评定标准价格调升,造成其财产价值超过500万元,因而无法继续领取老农津贴。
为了与国民年金的规定一致,“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6月13日修正,仿照国民年金做法,放宽老农津贴排富条款,如果农民个人所有土地及房屋没有新增,却因公告土地现值或房屋评定标准价格调升,而导致土地及房屋价值合计超过500万元,还是可以继续领老农津贴。估计今年将有大约200多人因本次修法而受惠。
彭德明说,因为此次修法也追溯到今年1月1日起,因此这200多人将可恢复领取老农津贴,可向劳保局申请1到6月的老农津贴。
另外,本次修法也同时明定,有“尚未征收及补偿的公共设施保留地”、“未产生经济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未产生经济效益具公用地役关系之现有道路”等3种土地,均可扣除其土地价值的计算。
劳保局今天表示,老农津贴排富规定微幅放宽,200人受惠。(记者廖千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