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调品牌“美的”与“格力”因1句广告词对簿公堂!美的认为格力使用了其广告标语“有凉感无风感”,因此提告求偿490万元人民币(约2282万元新台币),不过双方无法在法庭上达成共识,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
综合中国媒体报导,美的公司在去年11月正式提起诉讼,立案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全案日前开庭。美的自称,公司从2015年起就用“有凉感无风感”来宣传舒适星系列的空调,达到识别其他空调品牌的作用。
美的指控,格力在网购站上“京东”销售的“格力臻净爽”型号空调,使用了“有凉感无风感”的宣传用语,且经过美的测试,该型号根本不具备“有凉感无风感”的技术和功能,因此认为格力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美的于是要求格力立即停止使用“有凉感无风感”广告标语,并赔偿490万元人民币,还要在格力官网和报纸上公开道歉。
但格力反驳,该款商品只在网络上销售,且购物流程也不会出现混淆品牌问题,格力也不需要用混淆的手段,来提升格力品牌的地位,并强调“无风感”并非美的首创,且经过格力测试,格力臻净爽不亚于或优于美的舒适星,反呛美的指控没有事实根据。
开庭当日双方在庭上激辩近3小时,且不同意调解,最终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
中国空调品牌“美的”与“格力”因一句广告词对簿公堂!图为美的空调。(资料照,彭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