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准备在印度销售最新手机ZenFone 6,但德里高等法院上周发布暂行命令,裁定华硕用的Zen或ZenFone商标侵犯印度一家公司的商标,因而禁止使用,华硕表示将上诉。华硕印度分公司今天发出声明表示,华硕的法律团队正与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合作,解决印度公司Zen Mobile与华硕ZenFone的商标诉讼。声明说,华硕电脑公司(AsusTek Computer Inc.)在印度的智能手机、笔记型电脑和其他产品的供应,及华硕所有产品的技术支援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都保持不变。华硕印度分公司电脑与电竞发展总经理苏冠豪向中央社记者表示,华硕将会继续上诉。专业手机媒体Android Central昨天报导,印度企业Telecare Network提出告诉,表示公司2008年注册Zen和Zen Mobile为商标,在印度销售手机,但华硕2014年起以ZenFone商标在印度销售手机,可能会在民众心中造成“混淆”。Telecare Network声称,华硕2014年进入印度市场,所使用Zen相关商标是依靠Telecare Network“在市场创造的信誉”。华硕反驳,Zen(日语的“禅”)是源自佛教的一个通用词。德里高院认为,Zen是佛教派别中的一个通用词,却不是手机、平板电脑的通用记号,华硕使用与Telecare Network类似的商标,且同样在销售手机,存在混淆与损害Telecare Network商誉的可能性,因而判定华硕的行为是“恶意的”(in bad faith)。印度媒体LiveMint网站4日报导,德里高等法院法官5月28日发布临时裁决令(interim order),禁止华硕在印度用Zen、ZenFone或类似商标销售、提供销售及广告手机、行动附件及相关产品;这项临时命令将在发布8周后生效。德里高等法院下次将于7月10日听审,华硕正试着在开庭时推翻禁用ZenFone商标的裁决令;如果失败,华硕可能得在印度更换已家喻户晓的ZenFone商标来销售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