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发署统计资料显示,去年“专门性或技术性”来台工作申请案件驳回率为6%。(记者李雅雯摄)
根据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劳发署)统计,去年外国专业人士在“专门性或技术性”来台工作申请案件达1万3967件,驳回比率为6%,劳发署认为,驳回率低和“外国人在台工作服务网”清楚罗列所需资料有关。
根据劳发署说明,外国专业人才工作许可的种类是依其来台从事的工作性质做区分,目前已开放的工作类别有不同的雇主资格、外国人才具备条件或薪资达标等门槛;另也有部分符合资格的工作类别可自行申请来台工作,无须由雇主提出申请。
例如去年甫上路施行的“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其放宽外国专业人才来台工作的门槛,符合特定资格的外国专业人才艺术工作者,可以不透过雇主申请,自行向劳动部申请来台工作许可。
劳发署统计资料显示,去年“专门性或技术性”来台工作申请案件达1万3967件,驳回申请的比率为6%、838件;驳回原因包含“逾期未补正(75.9%)”、“外国人资格不符(10.2%)”和“雇主资格不符(6.5%)”和其他原因(7.4%)。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事务中心主任陈昌邦表示,“外国人在台工作服务网”综合、整合了各项外国专业人才欲申请来台工作的讯息、资料,提供欲申请人完整参考,加快处理速度也降低被驳回的申请案件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