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免税天堂实行经济实质法,并于明年底开始报税,资诚会计师曾博昇表示,台商可用3策略因应,并对台商提出建议对策。(路透资料照)
因应国际反避税风潮,包括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BVI)等免税天堂逐步订定经济实质法案,开曼群岛和BVI都已发布实质经济施行细则草案,开曼在4月底发布施行细则2.0最终版,BVI近期也将会发布最终版,由于两地都受台商广泛使用,除非台商适用豁免规定,否则将面对经济实质法,并于明年底开始报税,资诚会计师曾博昇表示,台商可用3策略因应,并对台商提出建议对策。
曾博昇指出,除非台商可适用豁免规定,否则从今年6月30日起在BVI、7月1日起在开曼群岛,台湾企业或个人就必须对9大类相关活动,须在当地建立相匹配的实质,并将于明年底首次申报。
资诚会计师曾博昇表示,台商较常见3种策略因应,第1,选择改变控股架构或交易模式或迁册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第2,选择转变税务居民身份;第3,简化相关活动转为纯控股公司。
曾博昇认为,台商须考量调整架构及交易模式,或迁册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可能产生的税务及营运影响,应充分评估相关成本及效益;至于选择转变税务居民身份,则须考量第3地税务居民申请程序或报税时点,是否能与首年申报时限配合,同时评估转换身份后可能导致的税负影响,否则反而会大幅提高集团有效税负或股东税负成本。
另外,针对台商简化相关活动转为纯控股公司方面,曾博昇则表示,台商考虑要将相关活动从境外公司移除,以便用纯控股公司身份,适用较宽松标准的企业或个人,若能现在开始评估且执行,即便并未在7月1日起的申报期间就能全程合乎规定,但仍可降低一定程度的罚则,也可避免被撤销营业登记的风险。
资诚会计师刘颖勋则指出,无法具备所需经济实质者,可能被处以数万美金罚锾,甚至被撤销营业登记,相关资讯并可能交换给其他国家。开曼群岛为例,第1年会处1万元开曼币(约1.2万美元)罚锾;在BVI,首次违反的处罚则从5000元美元起跳,最高达2万美元,若持续违规,除处罚大幅提高,情况严重者还可能被停业或撤销营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