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内线交易案缠讼12年,东森集团总裁王令无罪确定。(资料照,东森房屋提供)
缠讼12年的东森媒体科技股票内线交易案,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一审被判无罪,二审和更一审改判3年4个月徒刑,去年8月更二审再次改判王令麟无罪;最高法院认定全案适用速审法,检方上诉没理由,昨驳回上诉确定。
检方起诉指控2006年王令麟与凯雷集团签订意向书,约定凯雷收购东森媒体科技18%股权,总金额逾52亿元,王涉及在消息曝光前,以东森得易购、东森购物等公司账户收购东森国际股票逾4万张,再趁股价上扬时卖股套利,赚取逾千万元差价。但法院终审认定王无罪。
王令麟辩护律师谢协昌表示,本案的股票皆公司购买,王令麟并未买卖股票,在公布利空重大消息后,公司不但没卖股、还持续买进,没有任何股票交易获利,价格波动也不到1%,确实不构成内线交易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