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投审会6月底驳回双子星案。(资料照)
经济部投审会6月底以“国家安全”理由驳回双子星案,但得标人南海发展强调自己是“港资”而非“中资”,周一并刊登广告指控“恐中诬陷、政治抹黑”等,将向行政院提出诉愿、要求撤销投审会处分;北市长柯文哲也抱怨连连,正在考虑是否选总统的他,甚至脱口“国家主权意识是屁话”这种令人傻眼的话。
双子星案的主要争议在于“中资”认定问题,包括南海控股及南海发展质押股票的香港中国数码公司,背后都有中籍人士参与经营,中资疑虑始终无法厘清,但现行法规却无法直接将南海发展定义为中资,因此投审会最终以国安理由驳回双子星案。
事实上,“港资”与“中资”的界线已经愈来愈模糊,早在香港主权移交中国之前,就有不少中资利用香港洗成港资,这些企业虽在香港注册,但资金来源、经营高层等,都与中国脱不了关系;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不仅中企更容易洗成港企,原本的港企也被染红,港资与中资早就难以分清。
今年初就有一起事件引发讨论,香港文化人梁文道来台买了一些书,托饭店经由台湾顺丰寄回香港,其中三本书却遭拒绝寄送,而饭店邮件指出:“因为中国最近对文章及书册内容有管制,有三本书快递无法替您寄送。”对此,台湾顺丰声明“因收派人员说明方式造成认知落差”,并强调台湾顺丰是港资、不是中国顺丰台湾分公司。然而,从这起事件来看,港资与中资又有何差异?
中资透过香港或第三地洗成港资或外资,再以港资或外资名义进军台湾,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现行以持股多少来认定中资的规定,已经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如何强化中资的定义与审核,甚至中资与港资是否还要给予不同待遇,这是台湾应该谨慎思考的问题。(郑琪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