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第一线税务工作的王健安律师指出,大家口中的行政法院就是“败诉法院”!王健安笑称,顾名思义就知道“我们常常打败战”!虽是如此,他常鼓励自己要去肯定好的事情,走向光明面,否则这样的实务工作要怎么做得下去?面对“太极门冤案”,王健安认为是一个“改善的契机”。7月13日举办的“法税改革良方 太极门冤案平反十二周年论坛”上,他就分析了“太极门冤案”带出了台湾法税环境的改变。
诚远商务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王健安认为太极门发生的事情,和台湾的纳税人权利保护是息息相关的,他说:“太极门案件我觉得跟所有的实务案件发展是有密切相关的。”王健安并强调,现今的税务刑案有越来越多的趋势,税捐机关很喜欢以这样的方式处理事情。反观较资深的法官几乎是不懂税法、不会算税,而新一代年轻的法官大概也只有少数懂。因此,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的关系,税务机关的职权调查,有利与不利证据的注意与举证的问题,就相当的重要。
王健安指出,对于税法有一个正常的SOP(标准作业程序)做法,税捐机关算好之后就移送、去告发。但是,太极门案件却是一个例外,地检署先搜索了,先办了,办完之后就30亿、50亿这样喊出来,像喊价一样,但根据在那里?没有人知道,连法院也不知道。在王健安所承办的案件中,这样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王健安提到,面对这样子的问题就是刑事案件跑在税前面。他强调,刑事案件的调查是很严谨的,既然已经经过这么样的严谨、完备调查,那反过来说,税捐单位的部分为什么不去遵从?王健安说:“这就是我讲的一个循环错误的问题,你应该是税务调查清楚才移送。你都没有调查,刑事案件跑在前面了,然后税跟着刑事案件说多少就开多少。当刑事案件说他错了,那你税捐单位依循的依据不见了,为什么执迷不悟?”
太极门案件发展出对台湾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利器是什么?王健安说:“在最高行政法院中明确的提到,就算是推计课税也要职权调查,不是说推计课税你说多少?就是多少?就像是太极门案件中的五十、五十,这个五十、五十是有问题的,最高行政法院质疑了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展跟进步,不仅仅是说何时课税要调查,连推计课税他都要调查清楚,是否是最贴近真实的状况。我想这是太极门案件带给我们实务上很大的进步。”
王健安最后还提出自己对太极门案件的看法,他表示,太极门案件迄今二十几年的时间,现在真的要找新的方式去调查,除非有时光机,否则也是调查不了。当“穷尽一切调查程序之后,仍然事实真伪不明,不利益应由税捐稽征机关负担。”法官仅需表明依法调查不出来,所以,税捐机关就要把税单撤销。他说:“现在这些法官有没有这样的专业认知,对这样的制度有没有信心去做这样的裁判?我相信这是未来我们在实务工作上要继续努力,让这些个案逐渐明确化。太极门案件如果用这样子的方式解决,我相信对于台湾整体的赋税环境都会很有帮助。”
该场次论坛主持人、同时也是王健安的指导教授葛克昌解释所谓的五十、五十:当时征纳双方同意,他(国税局)公告出来,大家自己去申报,申报到底是学费还是敬师礼?申报什么就认了。结果来申报的全部都是敬师礼,没有一个是学费。结果税捐单位说还有一些没有报的,所以估算一下,说因为还有没有报的人,我们一半一半。我们所有的案件,不管民事、刑事,没有人这样的算法,你应该就照刚开始的约定来,零就是零。
图1:感冒发烧的王健安抱病参加“法税改革良方 太极门冤案平反十二周年论坛”,分析太极门案件为台湾的法税环境带来了改变。
图2:“法税改革良方 太极门冤案平反十二周年论坛”,手执麦克风为主持人葛克昌教授(右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