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赋税署将于年底前公告二○一九年基本生活费,由十七.一万元提高至十七.五万元,明年五月申报综所税即可适用。(资料照)
明年报税又有减税利多!由于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提高,二○一九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费将可由十七.一万元再提高至十七.五万元,明年五月申报综所税即可适用,初估约两百万户受惠;且人口较多的家庭受惠较大,五口之家将可多减除两万元,若以税率十二%计算,明年报税将可少缴二四○○元。
较去年调高4000元 明年报税适用
根据“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纳税者维持自己及受扶养亲属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不得课税,而基本生活费依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六十%计算。由于主计总处公布二○一八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二十九万一五一四元,因此,二○一九年每人基本生活费将调高至十七.五万元,较二○一八年调高四千元。
财政部赋税署官员说明,将于年底前公告二○一九年基本生活费,纳税人申报综所税,若基本生活费总额超过免税额、一般扣除额(标准或列举)、身心障碍、教育学费、幼儿学前及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合计数,基本生活费与比较基础合计数的差额,可以自综合所得总额中减除。
五口之家所得 将可多扣两万元
举例来说,育有两名就读大学子女的五口之家,基本生活费总额为八十七.五万元(十七.五万元乘以五),扣除免税额四十四万元(八.八万元乘以五)、标准扣除额二十四万元、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两万元、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五万元(二.五万元乘以二),比较基础合计数为七十五万元;因此,基本生活费差额为十二.五万元(八十七.五万元减七十五万元),报税时就可以自所得总额中减除十二.五万元。
财政部原本估算适用基本生活费差额的申报户约一七七万户,基本生活费调高四千元后,适用户数将会增加,预估受惠户数可能增至约两百万户,纳税人明年五月申报今年度综所税,就可享受这项减税利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