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银行今(20)日公布的调查报告,有高达6成1的上班族指出,遭遇过各形式的职场歧视。(图/人力银行提供)
随着社会进步,从民间到-都相当注重职场平权,也有相关法规规范,但是现实终究比较残酷,根据人力银行今(20)日公布的调查报告,有高达6成1的上班族指出,遭遇过各形式的职场歧视,其中以45岁以上年龄歧视为大宗,女性更因为“外貌”遭受差别待遇,困境重重的职场也让3成上班族沦为到职一天便闪电离职的快闪族。
根据人力银行调查显示,有6成1上班族坦言,曾遭逢情况不一的职场歧视,主要以38.3%的年龄歧视占最大宗,其次则是12.8%的容貌歧视,值得注意的是,45岁以上的上班族有超过半数的比例,在求职过程中曾遭遇“年龄歧视”,高居各年龄层之冠,而遭遇容貌歧视的上班族当中,女性占比高达65.3%明显高出男性。
1111人力银行副总经理何启圣表示,即使《就业服务法》第5条明文规定,雇主对求职人或雇员,不得以各种身份、性别予以歧视,然而在资讯与权力不对等下,职场歧视依然无所不在,分析45岁以上求职者倍受歧视的原因,可能与接近退休年龄有关。根据劳基法规定,工作15年以上年满55岁者或是工作10年以上年满60岁者,即符合“自请退休”条件,工作年限仅余15年,雇主依法必须发给退休金,以致于冲击企业进用中高龄求职者的意愿,进而造成年龄歧视。
另外在求职上,上班族仍遭遇各种不合理待遇,虽然有8成8上班族会在面试前上网搜寻公司评价,降低求职风险,但根据调查指出,仍然有57.4%的上班族,曾因为工作不如预期而当过职场快闪族,其中,有29.7%曾经到职不满1天就弃守岗位,闪离原因主要分为,工作内容与面试不符(43.2%)、无法忍受办公室氛(28.2%)、不适应企业文化(22.8%)、工作环境不佳(22.2%)及被要求工作以外杂事(15.9%)等等。
何启圣指出,求职者最在意的莫过于薪资福利,《就业服务法》第5条尚未修法前,常见征才企业多半以“面议”、“依公司规定”呈现给薪条件,往往造成求职者的期待薪资有落差,反而引发新人离职潮,而在去年11月30日新制上路后,强制企业揭露征才薪资,其希望提供就业市场更透明完整的资讯,也建议求职者在面试前,先将想要了解的公司问题逐一条列,化被动为主动询问主考官,展现个人主导性外,也有助于掌握应试公司背景,让自己做出最正确的从业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