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市政顾问陈仁达成立“台湾智慧绿能产业联盟”(台绿盟)在偏远地区设置绿能设备,遭外界质疑违反1个团体、只能申请1案的规定。经济部能源局表示,1个团体确实只能提1案,但协力厂商若要变执行单位,提案团体要按-采购法规定,经过公开程序对外招标,挂名协力厂商在法源上没有疑义。(资料照)
偏乡绿能补助争议连环爆!台北市-市政顾问陈仁达成立“台湾智慧绿能产业联盟”(台绿盟)在偏远地区设置绿能设备,并挂名其他4家厂商的“协力单位”,合计共获得750万元补助,遭外界质疑违反1个团体、只能申请1案的规定。经济部能源局表示,1个团体确实只能提1案,但协力厂商若要变执行单位,提案团体要按-采购法规定,经过公开程序对外招标,挂名协力厂商在法源上没有疑义。
经济部希望民间团体带动在地民众参与、规划并设置绿能发电设备,去年5月29日公告“推动民间团体于偏远地区设置绿能发电设备示范补助作业要点”,最终有19个单位获得第1阶段补助,补助上限为200万元,但各单位拿到的补助额度不同。
此次爆发争议的是台绿盟因挂名“新竹县宝山乡新城社区发展协会”、“台湾欧洲经贸发展交流协会”、“财团法人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发展基金会”、“财团法人台湾建筑中心”等协力单位,被质疑违反1个团体提1案规定。
能源局官员指出,在地协会虽有推动绿能理念,但可能连转为书面报告都有困难,台绿盟挂名协力单位可提供经验,法律上没有疑义,至于挂名单位若要转为申请团体的委外厂商,必须根据采购法规定,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一切要符合公平、公正。
值得注意的是,第1阶段补助上限为200万元,主要先对当地民众进行投资意愿调查、商业开发模式等,官员表示,第1阶段要执行1年,19案的团体3个月至半年期间内,可提申请第2阶段,能源局会检视商业模式、回馈地方比例等,从中选择5案来落实绿能发电设备设置,每案补助不超过总设备经费50%,以1000万元为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