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苏建荣表示,未来会持续与法务部沟通,公益信托也可能修法,限制一定的支出比例。(资料照,记者巫其伦摄)
部分大型公益信托以公益为名,实际上是行控股之实,还可享租税优惠,成为避税工具,财政部长苏建荣今天在立院财委会上表示,将配合法务部信托法修正,检讨相关优惠规范,并建议增订公益支出比例;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信托法已完成预告,预计10月份将整理报请行政院核定。
民进党立委吴秉叡、王荣璋今天在财委会上都关注信托法修法进度,陈明堂表示,目前草案已预告完毕,搜集意见整理后,最快10月可送行政院,不过,由于适逢预算会期,本会期能否修法通过仍不确定。
吴秉叡质询时指出,媒体报导提到,国内一家大型公益信托社福基金,2014年至2018年现金股息收入高达新台币30多亿元,虽然慈善支出也达13多亿元,但大多数都是捐给自己底下基金会,来规避税捐,虽然目前没有违法,但连这样都算公益支出,恐有规避法规、洗钱或逃漏税嫌疑。
对此,苏建荣则表示,公益信托的捐赠,是针对特定对象捐赠,还是要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例如卫福部等单位,去进行了解。针对立委质疑有逃漏税问题,苏建荣表示,据他了解国内实业财团确实有这样的情况,目前法规对于财团法人要享所得税免税资格,设有“公益支出必须达支出60%”的限制,但对于公益信托没有相关法规限制,未来会持续与法务部沟通,公益信托也可能修法,限制一定的支出比例。
财政部官员表示,日前曾建议法务部在信托法修法中,标准建议与财团法人的免税标准一致,也就是60%收入必须用于公益,否则应废止其登记,但法务部态度趋保留,认为订出支出比率对某些公益信托来说太严苛,将与财政部研议寻求共识。
财政部官员补充,过去对于公益信托的监管确实比较弱,未来会配合信托法修法订定相关配套,若最后未在信托法中订定,会研议在相关规范中增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