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裁会认“长荣航0508公告”为不当劳动行为(资料照,长荣航空提供)
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裁决,长荣航空在长荣航空服员罢工前在公司内部发布“0508公告”,构成工会法第35条不当劳动行为;另外资方在罢工投票期间,于投票口设录影机全程录影,亦构成工会法不当劳动行为。
根据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决定书主文,内容指出长荣航空在5月8日发布的内部公告,构成工会法第35条不当劳动行为;在5月20日到23日期间,在罢工投票所入口处前设置录影机全程录影,亦构成工会法第35条不当劳动行为。若不服该裁决,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0508公告”指的是长荣航空服员罢工前,资方做出内部公告,内容为“若发生罢工导致公司获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将暂停年终奖金与年度调薪,并暂停所有员工及眷属申请/使用员工优待机票暨联航优惠机票之福利措施,但罢工期间配合公司班表出勤者,则不受此限。”资方主张,公告内容是罢工期间奖励配合出班的空服员,而非打压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