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说台肥借钱给韩国瑜买豪宅根本不用金管会同意,对台肥指称经金管会同意,他强调鱼目混珠,他无法接受这说法。(图/NOWmews资料照)
针对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韩国瑜购置台北市南港区价值7200万豪宅,业主台肥称有经金管会同意才借钱给韩国瑜头期款,而且不是个案是通案。此说法引发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不满,他表示借钱不是特许行业,借给谁不需要经过金管会同意,但要符合公司法规定,对于台肥的说法,他直言鱼目混珠,“我无法接受”。
韩国瑜被爆料2011年买下南港一栋价值7200万元预售豪宅,而为了买“豪宅”透过关系向业主台肥施压,取得贷款2成约1400万,台肥则否认施压,但强调借款非个案而是通案,原因是当年法令突然更改,豪宅贷款成数突然由一般的7成以上,降为5成,造成许多买家无法负担,经请示相关主管机关金管会后,才对有需要的住户提供借款。
对于台肥称是经金管会同意才借款给韩国瑜等购屋者,顾立雄今(7)日受访时表示,若照台肥讲法要经过金管会同意才能借,这根本是鱼目混珠的讲法,“我不能接受。”
顾立雄强调,借钱给人家这件事本来就任何人可以做,这不是特许事业。不过,他也提到台肥借款要符合《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资金不能贷与股东或任何他人,但有2例外,一种是公司间或与行号间有业务往来者,另一种是公司间或与行号间有短期融通资金的必要者,融资金额不得超过贷与企业净值的40%。
至于台肥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顾立雄表示这要由台肥自己来说明,包括公司行号间有没有业务往来、是否构成短期融资必要,但他听说这贷款分成20年,如果是这样就不是短期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