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今天表示,金检时发现国泰人寿有业务员不当劝诱客户买保单、大陆分公司遭当地主管处分但却未即时申报,及对法人投保案件未确实核保共4大缺失,开罚新台币560万元及6项纠正。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表示,金检时发现,国寿有业务员劝诱客户解掉旧保单换投新保单,及劝诱客户办理房贷买保单,件数共8件,总金额高达1000万元;另外,业务员劝诱客户用保单借款买新保单,件数共6件,金额约100万元。保险局认为,事后查证业务员的确有不当招揽行为,且国寿未建立交易态样强化检核及控管机制,在业务员的招揽面及公司的核保面,皆未落实执行商品适合度政策,情节重大,开罚300万元。另一项较重大的缺失,保险局指出,国寿在辽宁的分公司办理意外险时,未在核心系统内完整准确记录要保人跟被保险人资讯及未记录有关意外险收支情形,在2016年7月29日接受当地保监局检查,且在2017年3月2日下令停止业务6个月,但国寿却未依规定即时向台湾的金管会申报,开罚200万元。保险局表示,国寿说明当时未即时向金管会申报原因,是因评估意外险伤害险保费相对较低,对陆家嘴国寿的经营影响性较小,不认为是重大影响。不过,保险局认为,这项缺失在当地保险法被处以限制业务,情节应属重大,才会开罚。此外,国寿在2017年至2018年间发生“假投保真理财”情况,有宫庙以重要员工退休理财为目的作投保,但受益人却为法人,件数共3件。保险局认为,此案应属于法人案件,但国寿并未确实了解投保目的及需求,及办理变更作业未建立合理控管机制,判定有投保瑕疵,开罚60万元。保险局说,这也是国泰人寿近几年来,遭到金管会单次开罚最高的一次。同时,保险局表示,国寿办理申诉案件作业、保险商品满期金申领作业、电话行销业务、客户身份确认作业、客户尽职调查及加强审查措施、网络投保的交易监控作业、创投投资后管理作业、资讯应用系统相关管理作业等缺失,有碍健全经营,给予6项纠正作为警告。